广东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破解珠三角地区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局面”“广东省高龄津贴覆盖面居全国首位”“创办护理学院,培训专业护工”……在中国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工作座谈会上,中国全国人大代表与广东省相关部门围绕养老服务,就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落实福利补贴和社保制度、加强医养融合、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等方面展开讨论。
【中美创新时报广州8月23日讯】(记者王聪) “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破解珠三角地区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局面”“广东省高龄津贴覆盖面居全国首位”“创办护理学院,培训专业护工”……在中国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工作座谈会上,中国全国人大代表与广东省相关部门围绕养老服务,就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落实福利补贴和社保制度、加强医养融合、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等方面展开讨论。
在座谈会上,据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饶美奕、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张展宏透露,两个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即将出台,将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行业,改革公办养老机构。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35张以上。据广东省民政厅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底,广东全省养老机构共有2725家,养老床位数38.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0.4张。
“广东省养老床位数相对集中在珠三角地区,欠发达地区床位少,并且机构分散。”饶美奕说,珠三角地区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与欠发达地区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较高的现象并存。
为均衡区域、城乡养老资源配置,据广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苏凤玲介绍,2016年,省财政安排下达中央和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22亿元,用于支持全省特别是经济欠发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今年,省财政新增安排预算1.27亿元,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模式(PPP)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饶美奕认为,除了政府购买服务之外,也应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同时把嵌入社区式小型养老机构等作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
“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创办老年病医院、老年康复院等医养结合机构。”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义平说,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养老机构,不应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
据广东省民政厅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底,广东省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共有3.4万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6.2%,农村达到85%,初步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