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6家境外NGO获颁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首批6家境外NGO获颁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1月19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在省公安厅出入境大楼办证大厅举行仪式,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实施后首批通过审核准予登记的香港中华总商会等6家境外非政府组织颁发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中美创新时报广州讯】 1月19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在省公安厅出入境大楼办证大厅举行仪式,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下称《管理法》)实施后首批通过审核准予登记的香港中华总商会等6家境外非政府组织颁发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郝云宏,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驻厅纪检组组长苏全贵等领导在现场向境外非政府组织首席代表颁发了代表机构登记证书、首席代表证和代表证。

苏全贵对首批获得代表机构登记证书的组织表示祝贺,表示广东各地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管理法》的规定,更好地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权益,也希望境外非政府组织多提宝贵意见,促进登记管理部门服务水平的提升。

接受颁证的各组织首席代表表示,能够成为《管理法》实施后首批领证的机构,深感荣幸,也非常感谢广东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热情高效的服务,相信在广东登记设立代表机构后,他们在中国的交流与合作将会更好地发展,他们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加充分的法律保障。

广东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管理法》在我省的实施开局良好,境外非政府组织通过派员到场、致电或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向办证窗口民警咨询登记、备案等事项,并提交设立代表机构的各类材料。办证窗口正式开放的首日,就有25家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前来办理相关业务。该管理办公室表示,非常欢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省设立代表机构或开展临时活动,将坚持依法公正、公开透明、热情服务,全方位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尽可能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粤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提供更多的便利。(洪奕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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