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创新时报据新华社上海6月14日电】(记者潘清)继13日正式开板后,科创板相关监管和交易创新机制进一步明晰。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了科创板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这也是上交所首次以业务规则形式向市场公开异常交易行为监控的定性定量标准。
当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遵循“标准公开、综合施策”的总体思路,从交易机制完善、交易信息公开、会员协同监管、异常波动及异常交易监管等方面着手,防范市场大幅波动。细则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交易机制完善的具体要求。在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基础上,细则明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标准、适用情形,以及盘中临时停牌的触发条件、停牌时间等事项,并要求市价申报应当包含投资者能够接受的保护限价;
——细化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在交易特别规定关于异常波动认定标准及措施的基础上,细则进一步规定了股票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及可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公开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将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互为对手方交易)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等5大类共11种典型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向市场公开,并对上述行为类型作出定性和定量描述;
——压实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责任。投资者实施异常交易行为的,上交所将依据相关制度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对于反复连续实施异常交易、涉嫌参与过度炒作和市场操纵等情形的将予以从严监管。对于会员未适当履行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的,上交所将对其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科创板企业特点及投资者类型,在主板成熟监管经验的基础上,上交所根据审慎交易和分散化交易原则,制定了科创板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并明确了股票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情形下将采取的应对措施。同时,为避免大单对二级市场交易形成冲击,新增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的监控情形。
这位负责人表示,首次以业务规则形式公开异常交易行为监控的定性定量标准,旨在进一步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明确市场监管预期。向市场传导合规交易监管要求,也有助于保障投资者公平交易机会,维护科创板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