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联动香港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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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创新时报身真月20日讯】(记者陈熊海)3月7日,美国最大知识产权律所——斐锐律师事务所在深圳设立的代表处开业,这标志着深圳第二家外国律所正式落户,距深圳首家外国律所——美国布林克斯律所在深圳设立代表处仅1年多。

企业“走出去”对国际化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上升,这背后是深圳进出口贸易额连续多年居中国前列,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多年居中国第一,对外经济活动活跃带来大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需求。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要求,加强粤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圳致力于打造大湾区法律服务枢纽城市,在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审判方面的机制创新走在全国前列,前海作为中国唯一批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同时也是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区。值得注意的是,规划纲要在前海一节中用了一整段话叙述“加强法律事务合作”,提出要联动香港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这也是新时期国家赋予深圳及前海的重要使命。

境外律所抢滩登陆

深圳打造法律服务枢纽

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了解到,斐锐律师事务所是全球规模较大的知识产权律所,在美国和欧洲拥有12家分所和超过400名律师和技术专家,为包括华为、蚂蚁金服及海信电器在内的中国客户提供欧美专利、商标及版权申请、咨询及诉讼业务。

统计显示,深圳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中国第一,出口规模连续26年居中国内地大中城市首位,面对经济活动带来逐渐增加的国际纠纷解决需求,让企业享受“无时差”的涉外法律服务,是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业国际化的体现之一。深圳市司法局计划在未来5年,引进2-5家外国律所落户,并加快培养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的进度。

香港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国际化专业服务优势的城市,规划纲要中提到“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深圳借助香港资源加快法律服务业发展优势得天独厚,目前已经有7家中国内地和港澳联营的律师事务所落地前海。

深圳市司法局提出,将深圳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服务枢纽城市。“主动探索香港法律服务先进经验并因地制宜,深化推进法系融合的长远工作”,深圳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海作为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试验地,可以“由点带面”不断提供更优的法律服务,从而带动整体行业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在优化提升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功能一节中有一整段话叙述“加强法律事务合作”,其中提到,加快法律服务业发展,鼓励支持法律服务机构为“一带一路”和内地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

在服务“一带一路”及企业“走出去”方面,在前海设立的域外法律查明机构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启动了全国首个服务于“一带一路”的大型中文法律公共数据库——“一带一路”法治地图项目,目前已经完成43个国家和地区的宏观信息梳理,翻译并收录的法律、判例、法规近600部,共计约600万字。

此外,去年12月,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区也在前海启动,深圳市司法局表示,该平台将为深港法律专业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包括执业律师和公司法务、仲裁、公证、知识产权服务、会计服务、司法鉴定服务等行业)从事涉跨境、跨业、跨法域业务及国际法律事务提供交流合作的平台,创建密切合作的机制。

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增长

审判机制改革走好“先手棋”

今年1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在北京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这项安排的签署,标志着今后将会有更多香港法院审判的案件进入深圳法院得到承认和执行,安排生效后,司法需求会迅速增长,需提前准备并制定工作指引”,深圳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前沿,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数量在广东占比较多。2018年,深圳两级法院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645件。自1988年内地首家专门审理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的审判庭在深圳成立以来,深圳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4889件。2017年,深圳法院受理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和其中的涉港案件数量,均占到广东全省三成以上。

深圳早在2015年就开始探索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集中管辖制度,前海法院承担了该职能。2015年至2018年9月,深圳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7014件,其中前海法院占75.11%。2015年2月至2018年4月,前海法院共受理涉港商事案件3100件,位居中国首位。

面对不断增加的需求,创新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审判机制成为在司法领域推动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手段,深圳法院在探索港籍陪审员制度、域外法查明创新、仲裁司法审查等领域均有探索。

以前海法院为例,前海法院已聘任了32名港籍陪审员,2016年7月—2018年12月,港籍陪审员参审案件达200余件。前海法院通过制定域外法相关的裁判指引,发挥落户前海的“一中心两基地”(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基地)作用不断完善法律查明机制,并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

“在涉及大湾区民商事案件审判的司法实务中,如果能正确查明和适用法律,可以助力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志坚表示。

此外,“深圳中院承担了仲裁司法审查的职能,对境外商事仲裁裁决进行承认和执行,发挥法院支持、协助、监督的作用,确保仲裁案件的健康发展。”深圳中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朱萍介绍,2010年至2018年9月,深圳中院共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526宗,仲裁裁决大部分得到了支持。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特别提到,加强深港司法合作交流。在这方面,深圳中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举办了“普通法裁判思维研修班”,邀请多名国际司法界、法学界颇具影响力的资深大律师、教授等讲授普通法系课程。此外,借助连续举办三届的品牌活动“前海法智论坛”,深圳法院法官与港澳的专家学者进行交流,为法律事务合作贡献多方智慧;前海法院多次组织法官赴港交流……这些都不断推动形成大湾区司法交流新机制。

探索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

构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近日公布的2018年深圳十大法治事件中,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落地深圳前海入选,这一事件是深圳发力构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新机制的重要一步。
去年12月以来,设立在深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受理了5个案件,纠纷类型包括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不当得利、产品责任等。

以往,当事人习惯有纠纷找法院,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需要快速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机制支撑。为此,规划纲要提出,构建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联动香港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完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国际仲裁中心,支持粤港澳仲裁及调解机构交流合作,为粤港澳经济贸易提供仲裁及调解服务。

国际商事法庭致力于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平台,形成便利、快捷、低成本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去年12月,深圳国际仲裁院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一个国际仲裁机构被纳入国际商事法庭“一站式”多元化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机构名单。

与此类似,前海法院在2018年初便与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等机构合作共建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聘任外籍和港澳台调解员78名,选任4家内地与香港联营律师事务所共22名外籍和港澳台籍律师参与纠纷化解。2018年,该中心共接收案件3824件,同比上升73.5%,成功调解国际商事纠纷1583件,调解成功率达41.4%。

“回应当事人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需求,前海法院积极完善多元、便捷、经济、高效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和工作机制,助力打造法律服务中心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前海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仲裁作为与诉讼并驾齐驱的争端解决方式在商业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深圳国际仲裁院于今年2月21日发布了《关于增强核心引擎功能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十大措施》,这意味着将会有更多的香港专业人士以仲裁员、代理人或者专家证人等角色,参与深圳国际仲裁业务,共享内地法律服务市场机会,共建国际争议解决高地。

“这些措施将充分发挥国际仲裁跨境执行的特殊优势,全面深化与港澳在机制和规则上的互认、融合和衔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常务副主席刘晓春说。

针对建设“两中心”的计划,深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考虑在前海“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区”筹建促进与司法衔接的国际商事争议调解中心(暂定名),联动香港选任具备资质的调解员,组织调解培训,提供调解服务,并推动与深港工商业行会商会建立合作互动机制,推动深港企业法务(法律顾问)行业组织、律师机构与有需求的企业法务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完)

题图:深圳行政审判中心。朱洪波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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