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深圳市检察院召开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成立10周年座谈会,会上,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10周年工作报告发布。记者获悉,10年来深圳检察机关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4105件,八成为商标案。
【中美创新时报深圳11月29日讯】 (记者陈熊海)11月27日,深圳市检察院召开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成立10周年座谈会,会上,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10周年工作报告发布。记者获悉,10年来深圳检察机关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4105件,八成为商标案。
深圳是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家首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享有“创新之都”和“设计之都”的美誉,聚集了华为、腾讯、比亚迪等大批标杆性创新企业,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14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为此,深圳出台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启动特区立法,提出将深圳打造成全国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示范区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工作报告显示,2008年至2018年8月,深圳检察机关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4105件7730人,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起诉案件3712件6447人。
2008年至2018年8月,深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侵犯商标权类犯罪案件(含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占比最高,案件件数和人数占总数的80%和86%。其中,又以假冒注册商标类案件最多,占总数50%以上。绝大多数涉及国内外知名企业与品牌,如微软、茅台、LV、iPhone等。其中,有不少案件直接侵犯深圳本地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如假冒华为公司商标、侵犯公司商业秘密、外挂腾讯公司软件等,犯罪主要集中在电子、文化、技术等领域,通信业、酒业、服装业等行业案件多发,涉及手机侵权类案件最为突出。
工作报告显示,侵权对象地域性明显,商标类案件集中在福田区,并辐射周边地区,主要原因在于福田区华强北是深圳的电子产品集散地,商业秘密类案件集中在南山区一带,主要原因在于南山区是深圳高新技术企业集散地。
从特点来看,多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团伙作案、多人犯罪的趋势,共同犯罪比例接近50%。网络成为制假售假“一条龙”渠道,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发布广告、联系购买者、购买上下游产品、进行网上银行交易,并通过物流发货,极具隐蔽性。此外,与网络相关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增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