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专家: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质量应瞄准世界级水准
今年3月5日,粤港澳大湾区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7月1日,《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正式签署。该框架协议明确提出,要共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建设绿色低碳湾区。
【中美创新时报广州广州8月17日讯】(记者谢庆裕)今年3月5日,粤港澳大湾区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7月1日,《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正式签署。该框架协议明确提出,要共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建设绿色低碳湾区。
如何做好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环境建设?近日,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大磊接受了南方日报记者专访。他表示,建设世界级湾区,生态环境质量也应该瞄准世界级水准,要通过推进协同共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环境共同体。
优质生态环境有利于创新要素集聚
蓝天大海,空气清新。环顾现有的三大世界级湾区(美国旧金山湾区、美国纽约湾区、日本东京湾区),无一不是拥有优质的生态环境,并以此为依托建设高品质的生活圈。吴大磊表示,建设世界级湾区,需要世界级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支撑。
一方面,优良的生态环境质量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的总体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对此,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迈向更高端水平需要更高质量的环境公共产品供给,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竞争力已经成为区域总体竞争力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优质生态环境质量更有利于吸引创新要素集聚。一旦进入到全面创新发展阶段,高水平的创新型人才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将成为必备要素。
“诸多事实也表明,劣质的环境质量会对资本和人才产生‘挤出效应’,优质的环境质量有利于增强区域对人才、资本等各种创新要素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吴大磊说。
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需向更高水平迈进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环境状况距离世界级水准有多大距离?
吴大磊分析,从国内来看,与京津冀、长三角等城市群相比,珠三角城市群的生态环境约束最大,污染物的负荷最强,资源能源利用和环境治理效率最高,这使得珠三角城市群环境质量相对较好,特别是以”广东蓝”为代表的大气环境质量领先于中国各大城市群。
“但也应看到,珠三角城市群生态环境建设的挑战依然很多,如水环境质量、农村环境治理问题以及日益突出的臭氧问题等。”他指出,从国际上看,与其他世界级三大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质量仍有不小差距。以最好的大气环境为例,2015年,珠三角PM2.5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2016年为32微克/立方米),而旧金山地区约为15微克/立方米,纽约地区约为10微克/立方米,东京约为13微克/立方米。
“因此,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质量离‘世界级’还有不小差距,需要继续重视生态环境建设,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提供环境保障。”
以“四个协同”打造优质环境共同体
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要对标世界级湾区的水平,有怎样的实施路径呢?
吴大磊认为,如果说粤港澳大湾区在经济功能上要实现”错位”的话,那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就必须要实现”协同”,这是由三地共属一个环境共同体的属性所决定。
事实上,粤港澳在共同推进环境治理方面渊源颇深,成效显著。早在2010年,粤港合作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中就已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列入建设优质生活圈的首项任务。之后,粤港澳在清洁生产、区域大气污染机理及联防联治、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区域大气污染联合监测网络建设等方面做了诸多实质的、有效的工作。
“建设世界级湾区这个新的、更高的目标需要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深化粤港澳三地生态环境建设的合作与协同共识。”吴大磊建议,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是打造优质环境共同体,其核心在于构建一套制度化的合作机制和深度的合作网络,其实现方式是“协同共治”。
“共治”即共同治理,主要体现在生态环境建设事务上的共同参与、共同出力和共同安排;“协同”即三地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应相向而行,步调一致,应努力做到“四个协同”。
在目标协同上,三地应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置相对一致的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中长期目标,特别是对于区域性较强的大气环境治理、跨流域水污染治理、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应共同协商设定分阶段、分领域的生态环境目标。在规划协同上,建议以粤港澳大湾区为边界范围,制定一个面向2030年甚至更长时期的生态环境总体建设规划,并针对大湾区急需破解的大气环境治理问题、跨流域水污染治理、湿地保护等出台系列专项行动计划。
在政策协同上,三地应当在环境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加强合作与衔接,特别是以市场为主导的相关环境经济政策。在标准协同上,应坚持协同共治、标准先行的理念,共同建立和完善相对一致的环境技术标准体系和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大湾区内环境标准应向国际先进标准看齐,为生态环境建设的协同共治提供基础支撑。
■快问快答
问:粤港澳大湾区为何要打造生态环境共同体?
吴大磊:地理边界的连接、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环境影响的关联性决定了粤港澳城市群不仅属于城际的地域共同体,也属于生态环境共同体。所谓生态环境共同体,就是在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环境问题上,没有哪个地方可以“独善其身”。
问:广东的绿色发展与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关系密切,如何评价广东的绿色发展现状?
吴大磊:广东绿色发展主要指标位居中国先进水平。广东主要污染物排放占中国比重远低于GDP占中国比重。单位GDP能耗水平位居中国第二低,与同等发展水平省份相比处于领先地位,但仍落后于发达国家水平。
问:对广东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有何建议?
吴大磊:一是在目标上由“数字达标”向“感受改善”转变,将公众的切身感受作为环境目标设定与检验的重要依据。二是在路径上由“技术驱动”向“结构驱动”转变,将产业结构和能源优化作为绿色发展的新动力。三是在策略上由“文件治理”向“法规治理”转变,要建立系统完善的环境治理制度和法规体系。四是在方式上由“政府独奏”向“多方参与”转变,要发挥企业和社会力量,形成促进绿色发展的强大合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