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以来广东90%外资项目已享准入前国民待遇

10月以来广东90%外资项目已享准入前国民待遇

近期,中国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上海、天津、广东、福建等4个自贸试验区的19项改革试点经验。那么,这批改革试点经验中有多少是“广东贡献”,下一步又将如何复制推广呢?

【中美创新时报广州讯】 近期,中国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上海、天津、广东、福建等4个自贸试验区的19项改革试点经验。那么,这批改革试点经验中有多少是“广东贡献”,下一步又将如何复制推广呢?

在12月26日下午举行的“广东省复制推广新一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政策通报会”上,广东省商务厅、口岸办、工商局、环保厅、海关广东分署、省国税局、广东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对新一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就如何加快在我省复制推广提出贯彻落实举措。

广东省自贸办主任曹达华介绍,这19项改革试点经验是自2015年4月自贸试验区扩区运行以来,上海、广东等4个省市和国家有关部委,在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大胆探索,形成的一批有实效、有条件可复制的改革创新成果。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明年推广至全省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自贸区工作的一大亮点。今年10月,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外商投资审批改为备案,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一大重大变革。”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项改革稳步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办事顺畅,投资准入便利化程度极大提高,改革成效初显,从10月1日到12月19日,全省外商投资备案项目6294个,占全省同期外资准入业务的90%,绝大部分外资项目通过备案即可实现准入,在商务部门备案前可先办理工商登记,外资享受准入前国民待遇。

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广是自贸区改革红利的另一项重要内容。

省口岸办介绍,本着“统一平台、一市一案、逐步推广”的原则,广东“单一窗口”采取以集中部署为主的方式在各地市推广。地市现有电子口岸平台继续运行地方特色服务项目,具备推广价值的,条件成熟时在广东“单一窗口”复制部署推广。目前已确定在佛山、东莞、湛江、汕头、中山、江门等地市先行启动广东“单一窗口”推广的联调联试工作。佛山联调联试工作已基本就绪,拟于12月底前上线试运行。

“2017年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全面推广到全省所有符合条件的口岸,推进口岸通关和贸易便利化惠企政策措施真正惠及企业。”该负责人透露。

机动车销售发票将实现“网上下单、送票上门”

2017年1月1日起,工商总局将在全国范围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这也是基于4个自贸试验区的成功经验探索。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工商总局已将我省深圳、东莞两市列入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单位。此后,广东省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及江门等地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为国家开展此项改革积累了实践经验。其中,深圳市于2015年7月1日实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截至2016年11月30日,深圳市共有6999户企业申请简易注销,已核准6134户。而东莞市自今年9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截至11月30日,东莞市共939户企业申请适用简易注销登记并进入公示阶段,其中673户企业公示期满,依法核准注销登记。

省国税局介绍,下一步,该局将以“税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试点经验复制推广为着力点,计划将其他发票票种(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定额发票和二手车发票)也纳入“网上申领、线下配送”办理模式,使更多纳税人享受到这一便捷高效的服务。(田迪迪 吴哲)

■链接

国务院复制推广的19项改革试点经验
1.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改革
2.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单一窗口免费申报机制
3.国际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制度
4.出境加工监管
5.企业协调员制度
6.引入中介机构开展保税核查、核销和企业稽查
7.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8.税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
9.企业简易注销
10.原产地签证管理改革创新
11.国际航行船舶检疫监管新模式
12.免除低风险动植物检疫证书清单制度
13.入境维修产品监管新模式
14.一次备案,多次使用
15.委内加工监管
16.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
17.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
18.保税展示交易货物分线监管、预检验和登记核销管理模式
19.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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