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解释4日晚元朗警员开枪事件 警方严厉谴责暴徒违法行为
【新华社香港10月4日电】(记者周文其)针对4日有警员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在元朗被迫开枪一事,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发布消息表示,警员是在被暴徒围殴、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被迫开枪。香港警方严厉谴责暴徒攻击警务人员及罔顾人命的行为,并警告暴徒立即停止暴力违法行为。
据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4日晚,大批暴徒在元朗区袭击一名便衣警员,该警员在倒地后被多人围殴,生命受严重威胁,为保护生命曾开一枪。其后,有暴徒向该名警员投掷汽油弹,令他身体一度着火。这名警员躲避时,其手枪及子弹弹匣跌在地上,有暴徒尝试取走枪支,被这名警员及时制止。警员要求增援期间,再被暴徒投掷第二枚汽油弹,脚部一度着火。这名警员撤退时,未能及时拾回子弹弹匣。
香港警方表示,市民如拾获子弹或子弹壳,必须交还警方。任何人无牌藏有弹药均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判处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14年。
4日,大批暴力分子在全港多区非法示威游行,四处纵火,破坏港铁站设施、损毁店铺玻璃,并投掷砖头及汽油弹,更对港铁职员或市民拳打脚踢,施以私刑。(完)
题图: 有暴徒向该名警员投掷汽油弹,令他身体一度着火。(网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