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在10月1日暴力活动中共拘捕269人 警员开枪止暴合理合法
【新华社香港10月2日电】(记者刘明洋、颜昊)大批暴徒10月1日在香港多地挑起严重暴力活动。香港警方2日表示1日处置暴力事件中共拘捕269人;为制止暴徒继续施暴,一名警员开枪击伤暴徒的做法合理、合法。
警务处副处长邓炳强在警方记者会上介绍,1日暴徒在全港多地大肆纵火、虐打不同意见的市民和记者、大规模破坏公共设施、刻意袭击警员、瘫痪社会运作,以及多次在室内扔汽油弹。
警务处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介绍,在1日的行动中,警方拘捕178男、91女,年龄介于12至71岁,被捕者涉嫌非法集结、藏有攻击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罪行。警方当日一共使用约1400发催泪弹、900发橡胶弹、190发布袋弹、230发海绵弹,在四个地点处置暴力事件中发射六发实弹,并曾出动人群管理特别用途车辆。
谢振中表示,有30名警务人员在1日的行动中受伤,其中5人仍然留院,包括2人在屯门被腐蚀性液体泼中、1人在西九龙警察宿舍被大闸压伤、1人在屯门被示威者殴打致脊椎移位、1人在沙田追捕示威者时跌倒,导致左手手腕骨折和软骨移位。
香港警方透露,9月30日到10月1日凌晨,警方在全港多区展开行动,捣破多个怀疑用来制作汽油弹的处所,突击搜查了全港48个处所,拘捕44名男子、7名女子,年龄介乎15到44岁,检获大量攻击性武器、危险品原材料和装备物资等。被捕人士分别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非法集结、管有危险品、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罪行。
针对警员1日在荃湾大河道开枪并击伤一名暴徒,警务处行动科高级警司汪威逊用视频向记者讲解该名警员使用配枪发射实弹的法律依据和必要性。
汪威逊表示,这名警员在开枪之前是来营救一名被多名暴徒围殴并倒地的同事,暴徒用尖锐硬物袭击被围殴倒地的警员,警员生命受到暴徒威胁。开枪的警员在开枪前也遭到暴徒用铁棍的袭击,他开枪的目的是制止暴徒继续威胁警员生命安全,开枪的决定符合警队关于使用枪械的指引。
汪威逊强调,警员在开枪后对周围环境进行评估,并未继续开枪。他援引《警察通例》表示,当警员出于保护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胁或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时可以使用枪械。
谢振中表示,开枪事件发生后,暴徒仍用砖头及汽油弹继续扔向警方位置。警员在基本防卫后,对中枪者进行了初步施救并召唤救护车。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将中枪者交给救护员处理。他表示,在警员开枪后,警方已作初步调查,认为警员开枪行为合法及合理,该名警员不需停职。
谢振中呼吁,别有用心人士应停止抹黑警队,暴力伤害各方,不应美化暴徒行为,否则会令香港万劫不复,令年轻人抱憾终生。
邓炳强表示,警方会有更深入的调查和详细调查报告,中枪者已被控告,相信法庭审讯时会有更多详情。他表示,警务处对警员开枪的指引要求,开枪须击中身体中央躯干部分,不能射击手或脚部。
邓炳强表示,香港警队绝对有准备、有决心、有信心和有能力维持社会秩序,但单靠警方不足以令社会重回正轨,需要每一个香港市民的协助,共同维护社会法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