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法院构建开放平台 跨境当事人可在线解决纠纷

前海法院构建开放平台 跨境当事人可在线解决纠纷

“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尊重契约自由,加大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构建开放型国际民商事管辖与审判体系,建立多元衔接的国际区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纠纷可在线解决……”

 

【中美创新时报深圳11月18日讯】(记者陈熊海)“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尊重契约自由,加大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构建开放型国际民商事管辖与审判体系,建立多元衔接的国际区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纠纷可在线解决……”11月15日,前海法院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化七大方面,实施65项保障措施,助力前海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深港合作示范区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前海法院在2015年5月就出台了《为自贸区与合作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前海法院将持续回应自贸区与合作区市场主体的司法关切和需求,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是在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背景下对法院司法保障职能的进一步强化和升级。

意见指出,前海法院始终坚持国际共通的司法理念,为自贸区与合作区发展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契约自由,强化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市场经济活力。依法保护理念与制度创新,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及金融业司法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中小股东与劳动者合法利益的保护,精准保障前海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营造更加开放包容创新的营商环境,前海法院将准确理解与正确适用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推动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以及充分尊重商事主体协议选择司法管辖的权利,注重保障外商合法权益,依法查明与准确适用域外法律,推动构建自贸区与合作区开放型国际民商事管辖与审判体系。

意见还提出建立前海特色的执行工作体系,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罚款、拘留、限制出入境等强制执行措施的运用。营造诚实守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不诚信方争端解决成本,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打击力度,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司法服务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前海法院将进一步厘清审判权、审判管理权与审判监督权配置,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等审判组织的运行机制,优化新型审判团队,持续完善以审判为重心的扁平化内设机构模式,建立动态法官员额制,实现法院行政与人事管理科学化运作。构建繁简适当的多层次诉讼机制,探索扩大独任制审判方式适用,深化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机制改革。

依托现代化智慧化法院建设,实现现代信息技术服务公众诉讼、服务法官办案、服务审判管理的功能一体化,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全方位司法服务。

整合粤港澳调解资源,强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的交流,建立多元衔接的国际区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及国际化专业化的调解队伍,支持域内外商事主体自由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推动形成诉讼、调解、仲裁顺畅衔接、相互配合的争端解决平台。

意见提出,前海法院将建立开放共享的“一带一路”法律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纠纷在线解决,拓展线上调解与法律咨询服务功能,解决跨境当事人距离遥远、举证困难等问题,提升跨境商事纠纷解决的便捷化程度。

在人员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将完善精英化法官队伍、职业化司法辅助与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港澳籍陪审员与国际专家委员会制度,探索建立专业技术调查官制度。此外,前海法院还将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推动建立“一带一路”沿线、粤港澳大湾区司法交流新机制,加强与域内外司法机构、调解组织、学术机构等的合作,提升商事法律综合服务能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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