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惠州大亚湾 最高一次性补贴300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惠州大亚湾 最高一次性补贴300万元

日前,《大亚湾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依据《意见》,大亚湾区将开辟高新技术企业行政审批备案绿色通道,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实行领导包抓责任制。高新技术企业在资质有效期内(带资质)迁入大亚湾区,按规模以下企业50万元/家、规模以上企业50万—30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中美创新时报惠州讯】(记者王彪)日前,《大亚湾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依据《意见》,大亚湾区将开辟高新技术企业行政审批备案绿色通道,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实行领导包抓责任制。高新技术企业在资质有效期内(带资质)迁入大亚湾区,按规模以下企业50万元/家、规模以上企业50万—30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进入市级培育库一次性资助3万元

《意见》提出,到2018年底,大亚湾全区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达85家,新增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数30家,完成高新技术企业专利布局数企业50家以上,到2020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达100家以上。

为达到这一目标,根据《意见》,该区将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保证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应享尽享。

为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意见》,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获得惠州市科技局推荐且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奖励20万元/家。企业申请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获得市科技局推荐且进入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的培育资助,未通过的企业给予2万元科技咨询费资助,同一企业同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只能享受一项资助。

《意见》还指出,每年将筛选一批有潜力的区培育库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培养对象申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经过区培育,进入市级培育库的企业,按3万元/家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资助,用于支持在库企业研发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建设、成果转化机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研发项目管理、知识产权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等方面提升创新要素水平,尽快达到高新技术认定标准,全力挖潜扩容。

规上高企上半年实现工业增加值59.7亿元

记者从大亚湾区统计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大亚湾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59.7亿元,增长11.9%,拉动全区工业增速2.4个百分点;全区实现规模以上高新技术制造业增加值48.9亿元,增长11.4%。

统计数据还显示,今年1—5月份,大亚湾申请专利总量1127件,增长113.9%,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442件,增长157%;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46件,增长56.6%。在创新驱动持续加快的带动下,全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半年全区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91.5%,比上年同期(89.6%)提升1.9个百分点,占比全市最高;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7.6%,比一季度提升1.3个百分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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