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扩大开放再发力 国务院出台六项举措鼓励利用外资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投资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投资促进、投资保护等6方面提出一系列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投资环境,体现了中国主动扩大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
【中美创新时报据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记者韩洁、于佳欣)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投资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投资促进、投资保护等6方面提出一系列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投资环境,体现了中国主动扩大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
——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如稳步扩大金融业开放,完善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持续推进服务业开放,深化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开放等;
——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如进一步下放外资审批权限,提高外商投资企业资金运用便利度,提升外国人才来华工作和出入境便利度等;
——加强投资促进,提升引资质量和水平。如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和现代农业、生态建设、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鼓励外资并购投资等;
——提升投资保护水平,打造高标准投资环境。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各地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等;
——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等地区。如拓宽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外商投资企业融资渠道,加快沿边引资重点地区建设等;
——推动国家级开发区创新提升,强化利用外资重要平台作用。如促进开发区优化外资综合服务,加大开发区引资金融支持力度等。
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介绍,若干措施的一大特点就是更加借鉴国际做法,比如投资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等就是借鉴了国际投资政策框架,更具系统性。措施还强调引资区域结构优化,以及强化国家级开发区等引资平台作用,都体现了与国际规则的接轨。
针对外国投资者对措施落地时间的关切,部分措施还特别明确了时间表,比如在2018年7月1日前,修订出台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张茉楠说,国务院此次提出的一系列鼓励利用外资新举措是我国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之举,通过新一轮制度改革倒逼政府转变职能,让市场在配置资源中更多发挥主导性作用。同时,文件以推动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为主导,进一步体现了中国对接国际做法的坚定决心,以及坚持公平开放、构建公平竞争环境的坚定决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