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公约》60周年全球首场纪念活动在深举办
“深圳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城市,是中国仲裁国际化、现代化的先锋城市,也是推动包括《纽约公约》在内的国际规则在中国实践的先锋城市。”5月15日,深圳市副市长高自民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下称“联合国贸法会”)与深圳国际仲裁院(下称“深国仲”)联合举办的“《纽约公约》六十周年与‘一带一路’研讨会”上如是说。
【中美创新时报深圳5月16日讯】(记者张玮)“深圳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城市,是中国仲裁国际化、现代化的先锋城市,也是推动包括《纽约公约》在内的国际规则在中国实践的先锋城市。”5月15日,深圳市副市长高自民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下称“联合国贸法会”)与深圳国际仲裁院(下称“深国仲”)联合举办的“《纽约公约》六十周年与‘一带一路’研讨会”上如是说。
“深国仲”当事人来源国已达116个
《纽约公约》全称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自1958年在联合国会议上签署后,极大促进了各国在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上的统一,使得合法有效的仲裁裁决能在世界上得到普遍承认与执行。目前,《纽约公约》已有159个缔约国。
1987年《纽约公约》对中国生效。1989年,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创了中国仲裁裁决按照《纽约公约》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从此中国仲裁裁决走出国门。香港回归后,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1999年6月在深圳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据高自民介绍,目前深国仲的仲裁和调解当事人来源国已达到了116个国家。“深圳在科技创新、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等方面拥有领先优势。去年深圳出口值占同期中国出口总值的10.8%,连续25年位列中国第一,深圳对外投资目的国超过120个。由此可能引发的国际经贸纠纷在所难免,国际仲裁对深圳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高自民希望,深国仲进一步加强与联合国贸法会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对标全球一流,加大营商环境的改革力度,建设国际仲裁高地,促进深圳建设“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并推动深圳运用、遵守、创新、发展、优化国际规则,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据悉,本次研讨会是联合国贸法会纪念《纽约公约》六十周年的全球首场活动,深圳是全球除了纽约之外唯一一个由联合国贸法会官方支持举办纪念活动的城市。会议期间,高自民还为深国仲理事、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首任司长梁爱诗和深国仲创始人之一、中山大学法律系原主任黎学玲教授颁发了“特区国际仲裁35周年功勋人物”纪念牌。
深圳仲裁开创中国内地十个“率先”
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表示,在中国改革开放40年里,深圳特区仲裁不断进行规则创新,除了率先创造中国内地仲裁裁决在境外执行的先例,还出现了“率先建立国际化的法人治理机制、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率先创设辐射全球的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率先创设粤港澳商事调解合作机制和中国自贸区仲裁合作机制、率先探索中国资本市场纠纷解决的‘四位一体’新机制、率先引入投资仲裁、率先设立中国第一个国际仲裁海外庭审中心、率先设立中国第一个谈判促进中心、率先探索互联网仲裁”等总共十个“率先”。
刘晓春呼吁,中国内地可通过立法或者司法解释等措施,以更开放、开明的态度,应对国际仲裁中出现的新问题,“建议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等特定区域开展试点”。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张勇健透露,该院近期将在深圳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并继续与联合国贸法会、海内外各知名仲裁机构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方面协同创新,建立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一带一路”商贸和投资争端。(完)
题图:“《纽约公约》六十周年与‘一带一路’研讨会”现场。张玮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