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立法提案,拟调整对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征税规则。如果这一提案成为法律,欧盟成员国从世界各大互联网企业得到的税收将会增加不少。欧盟此举被普遍认为是针对美国互联网巨头,可能会加剧美欧经贸矛盾。
【中美创新时报据新华社布鲁塞尔3月24日电】(新华社记者王子辰 帅蓉)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立法提案,拟调整对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征税规则。如果这一提案成为法律,欧盟成员国从世界各大互联网企业得到的税收将会增加不少。欧盟此举被普遍认为是针对美国互联网巨头,可能会加剧美欧经贸矛盾。
所有成员国将均可对互联网企业征税
根据欧委会的立法提案,任何一个欧盟成员国均可对发生在其境内的互联网业务所产生的利润征税。而在现行规定下,互联网公司只需在其总部所在地一次性交税。
这一提案设置了门槛,主要针对业务规模较大的互联网巨头。根据提案,在任何一个欧盟成员国,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互联网企业将被征税,即年营业额超过700万欧元、用户超过10万个或者一年内签订超过3000个商业合同。
欧委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根据提案,只要互联网公司在任何一个欧盟成员国境内拥有业务,即使没有“物理”存在,该国也能就互联网业务所产生的利润征税。“这项新规则将确保在对财政的贡献上,互联网公司与其他传统的实体公司没有区别。”
声明说,这一提案更好地体现了互联网企业是怎么创造价值的,考虑了互联网消费业务所在的地理位置,最终实现互联网企业“在哪赚钱”就“在哪交税”。
在欧盟现行征税体制下,在欧洲地区开展业务的互联网巨头公司,往往把全球或者区域总部设在综合税负水平相对较低的爱尔兰和卢森堡等国,并让其全球或区域业务在这些低税收国家统一纳税,从而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因此,互联网企业的税收“一边倒”地集中在几个税率较低的欧盟国家。
对未足额纳税互联网巨头加收临时税款
根据提案,欧盟将针对未足额纳税的互联网业务收入征收临时税款。欧委会称,由于税收体制原因,很多由互联网用户发挥主要作用、实现价值创造的业务目前无法足额纳税。这些业务包括在线广告,在线交易以及基于用户信息数据的销售业务。
不同于现行的企业总部统一纳税制度,这一措施也将使得欧盟成员国“雨露均沾”——只要本国有互联网业务的用户,就可以对该业务的收入进行征税。
同样,这一措施也设置了门槛:即全球年营业额超过7.5亿欧元且在欧盟市场年度可征税营业额达5000万欧元的互联网企业需要缴纳这种税。中小互联网公司和初创企业暂免纳税。
欧盟预计,如果该项措施得到执行,对上述收入按照3%的比例征税,每年可为成员国增收50亿欧元。
欧委会表示,当前在欧盟各成员国,互联网企业平均有效税率为9.5%,而传统企业为23.2%,弥补互联网企业税收漏洞是当务之急。
加税或加剧欧美经贸矛盾
这一提案还需经过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等较为复杂的程序才能成为法律,后续进展还存在不确定性。但毫无疑问的是,一旦加税,最大“受害者”将是美国互联网巨头。
近年来,以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为代表的美国互联网巨头(以下简称“GAFA”)在欧洲是否合理纳税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而欧委会拟对大型互联网公司加税的提议,普遍被认为是有针对性的。
代表美国互联网公司的行业团体在今年2月致美国财政部长姆努钦的一封信中曾预警,欧盟在未来两个月内可能提出加税,并称这一举动将“带着对美国公司增税的明确意图”。
姆努钦日前也发表声明表示,互联网企业是美国经济增长和就业增加的重要贡献者,美国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单独针对这类公司的做法,“增加新的和重复的税收将抑制(经济)增长,最终伤害从业者和消费者”。
有评论认为,欧盟此番挥舞税收大棒,是对美国征收高钢铝关税进行反制和报复。
不过,欧委会官员表示否认加税是针对美国企业的。欧盟经济和金融事务委员皮埃尔·莫斯科维奇21日在一场记者招待会上说,这既不是反美税,也不是反GAFA税,这是针对所有企业所有国家的数字业务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