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研发支出占GDP比重逐年增加

东莞研发支出占GDP比重逐年增加

根据新的核算方法,东莞市统计局修订了2004—2016年的GDP数据。记者发现,根据新的计算方法,2004年—2016年期间,东莞每年GDP总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而且增加幅度呈现加快的趋势,反映出东莞R&D(全社会研发支出)占GDP的比重逐年增大,经济增长中,科技因素占比在增加。

【中美创新时报东莞1月23日讯】(记者戴双城) 22日,东莞市统计局发布公告称,按照中国国家统计局部署,2017年开始实施地区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将研发支出未计入地区生产总值(GDP)部分进行补充核算。根据新的核算方法,东莞市统计局修订了2004—2016年的GDP数据。记者发现,根据新的计算方法,2004年—2016年期间,东莞每年GDP总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而且增加幅度呈现加快的趋势,反映出东莞R&D(全社会研发支出)占GDP的比重逐年增大,经济增长中,科技因素占比在增加。

为更好地反映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与国际接轨,国家统计局按照联合国等五大国际组织联合颁布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国民账户体系2008》(2008年SNA),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不再作为中间消耗,而是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

根据新的计算方法,东莞修订后的GDP总量均比修订前有所提高,而且增加总量逐年走高,2004年修订后比修订前增加了3.58亿元,到2010年时,修订后比修订前已经增加了31.33亿元,2016年修订后比修订前则多了111.02亿元。
此前,中国国家统计局核算司有关负责人在2016年7月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核算方法有导向作用。改革后,哪个地方的研发投入多且研发效果好,其GDP就会增加更多。东莞的情况也印证了这一点,修订后和修订前GDP总量逐年增加这一变化趋势和近年来R&D占GDP的比重变化趋势一致。东莞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0年,东莞R&D占GDP的比重为1.22%,到2016年已经达到2.41%。(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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