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外资十条”加码对外开放
广东省政府4日发布《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在新能源汽车制造、通用飞机维修、外商投资银行等领域放宽外资准入限制,以重点加强吸引高端外资和人才,进一步推动广东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
【中美创新时报据新华社广州12月4日电】(记者丁乐)广东省政府4日发布《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在新能源汽车制造、通用飞机维修、外商投资银行等领域放宽外资准入限制,以重点加强吸引高端外资和人才,进一步推动广东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
广东省商务厅厅长郑建荣表示,利用外资是中国的长期方针,是广东外向型经济的特色、优势和重要组成部分,“外资十条”的落地将重塑广东营商环境新优势,推动广东外资向更高层级、更高质量发展。
广东加快推进制造业、服务业、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新举措还包括:取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国际海上运输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加油站建设和经营的外资股比限制;允许外商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呼叫中心,放开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业务范围限制;放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外资准入限制。
在加大财政支持和金融支持方面,广东重点支持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鼓励支持IAB(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和NEM(新能源、新材料)等项目。外商投资被列入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支持范围;“NRA+”试点将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开展,广东支持跨国公司集中运营资金和境内融资。
广东省重视吸引外资创新资源,在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承担省和国家科技项目等方面,外资企业将与内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广东扶持外资药企进入本地市场;落实外资研发机构的税收优惠。
针对用地问题,广东明确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实体经济降成本十条”用地优惠政策;对重点外商投资项目用地“应保尽保”;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租赁用地、与政府共同投资建设公共服务项目;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符合条件的物业产权分割登记和转让。
为便利外商生活与工作,广东将推人才“优粤卡”,在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给予当地居民待遇,并实施18项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郑建荣介绍,“外资十条”围绕准入、用地、税收、人才、金融支撑等诉求提出针对性措施,前期征求意见时获得西门子、埃克森美孚等外资企业好评,他们认为政策务实创新、简明扼要,契合外国投资者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在粤投资的核心关切,具有很强吸引力。(完)
题图: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外资十条》 索有为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