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性金融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大有可为

开发性金融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大有可为

首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日前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举行,来自政学商三界的专家学者围绕“开发性金融与‘一带一路’建设”这一重大主题展开深入讨论。

 

【中美创新时报哈尔滨8月13日电】(记者刘劼)首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日前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举行,来自政学商三界的专家学者围绕“开发性金融与‘一带一路’建设”这一重大主题展开深入讨论。

四年来,“一带一路”建设从无到有、由点及面,已经得到了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取得了丰硕的建设成果。下一步要深化各方发展战略对接,推动更多合作项目落地。其中,资金融通对关键项目落地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

开发性金融介于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之间,以中长期融资为手段,依托国家信用,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筹集大额资金,以市场化方式支持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并服务、支持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

原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在致辞中说,开发性金融的逻辑与“一带一路”的特点正好匹配,在支持“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将大有所为。一方面,“一带一路”很多项目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低,需要长期、大额、稳定和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开发性金融长期积累的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投融资和国际业务的经验与优势,将更好促进“一带一路”区域经济强劲、包容、可持续增长。顺应潮流、抓住机遇,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是开发性金融义不容辞的职责和历史使命。

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数据显示,“一带一路”全部覆盖区域中的基础设施投资缺口每年将超过6000亿美元,但目前以开发性为主的主要国际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总规模不超过5134亿美元。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殷勇在发言时表示,在这一过程中,开发性金融应发挥主要作用。他指出,传统开发性金融的模式目前已难以满足“一带一路”巨大的资金需求。比如资金没有发挥杠杆效应;开发性金融采用保本、微利的模式隐含一定暗中补贴,但收益国家不买账;开发性金融的资金成本相对较低,导致不同国家或不同项目之间存在攀比,以及违约赖账。

为此,殷勇表示,要尽可能发挥开发性金融的杠杆作用,提升开发性金融的效力。第一,开发性金融有限的资金应当尽可能用于股本投资,从而撬动更多的债务融资。第二,资金应当尽可能用作劣后级资本,承担更多风险,从而撬动更多的股权投资跟进。第三,尽可能采取公私合营模式,更多撬动私人部门投资。第四,资金应当尽可能投资基础设施、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正外部效应强的项目,给市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更多公共品,从而撬动其他更多项目投资,使其他项目在商业上更具有吸引力和可持续性。

“一带一路”覆盖的大多是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这些经济体的整体增长率一直都远超全球平均水平和发达国家水平。殷勇指出,只要开发性金融投资足够分散,在较长时间内资金总体安全,就会有不错的盈利前景。如果遵循保本微利的模式,进一步把盈利作适当让步,还能撬动更多资金。按照这样的模式,开发性金融不是单刀直入、单打独斗,而是和其他资金一起进行项目融资,这样可以避免道德风险以及攀比,尽可能发挥市场性机制的作用。

首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由CF40主办,是CF40与伊春市政府战略合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CF40是中国具有影响力的非官方、非营利性金融专业智库,专注于经济金融领域的政策研究,旗下包括四十人和新金融两大实体型智库系列。(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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