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出台产业发展扶持政策“1+7”文件 金融企业总部落户最高奖励2000万

南山出台产业发展扶持政策“1+7”文件  金融企业总部落户最高奖励2000万

28日上午,记者从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获悉,南山区最新版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1+7”文件已经区政府同意印发并对外公布。为鼓励金融总部落户,南山将根据其实缴注册资本,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而在南山新注册设立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一级分支机构,按照其业务规模及贡献情况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中美创新时报深圳6月28日讯】28日上午,记者从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获悉,南山区最新版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1+7”文件已经区政府同意印发并对外公布。为鼓励金融总部落户,南山将根据其实缴注册资本,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而在南山新注册设立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一级分支机构,按照其业务规模及贡献情况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该政策中,“1”是《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7”是7个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包括节能减排、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绿色建筑、文化产业发展、金融发展等。其中“金融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为今年新增。

近两年,南山区通过实施“科技+总部”的双轮驱动战略,不断地吸引总部企业的落户,尤其是针对金融总部给予了特别的扶持,不仅成立专门服务机构——南山区金融办,还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金融发展分项实施细则中,记者看到扶持文件分为落户奖励、增资奖励、办公用房扶持等多方面。

在落户奖励上,新注册设立的金融企业总部,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在南山区注册设立的财务公司,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南山区注册设立的各类金融企业专业子公司(含商业银行持牌专营机构)、保险经纪、公估、代理、销售公司、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型金融企业及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等,可参照深圳市政府相关资助标准的50%以内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增资奖励方面,在南山区注册设立且实缴注册资本在20亿元(含)以上的金融企业总部,在实缴注册资本达到金融监管规定的要求后,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实缴注册资本金的,可按照其增资情况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增资奖励。此外,在南山区注册设立的金融企业总部及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的一级分支机构,可申请购置或租赁政府保障性办公用房,申请购买或租用社会办公用房补贴。

为了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细则还设立了创新贡献奖励、投融资扶持、金融行业活动及协会资助、园区入驻扶持等措施。对投资南山辖区企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成果显著,获得南山区基金投资贡献奖的股权投资基金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给予表扬和奖励,单个机构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鼓励金融企业和金融服务机构为辖区企业利用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私募债等新型融资工具开展融资服务,经备案并成功完成融资的项目,对获得融资的企业每家给予融资规模2%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

对经区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在南山区新设立的、辖区会员企业达到50%以上的金融类行业协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助。对经区主管部门备案同意的金融类行业协会开展的会员服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给予50%以内最高50万元的资助。(丁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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