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私入宪郑卓辉:一个中国私营企业家的实践(13)

推私入宪郑卓辉:一个中国私营企业家的实践(13)

他发言完毕,整个会场报以一阵热烈的掌声。郑卓辉也如同如释重负,也禁不住地在台上一起同大家使劲鼓掌。

提出“修改法律,确保‘私有财产不可侵犯’”这样建议,并能够在人大代表团的大会发言上大胆说出来,郑卓辉称得上是勇敢地“放了一炮”。这“一炮”犹如“石破天惊!”

 

长篇报告文学

《推私入宪郑卓辉》连载之十三

温友平

 

第六章

登上了中国最高权力议事机关

 

勇敢地“放了一炮”

立法保护私营企业财产

 

1998年3月5日下午,广东代表团166名代表分成8个小组,讨论李鹏同志代表国务院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广东团全国人大代表田纪云、谢非、李长春分别在第一、第二、第三小组参加讨论。

新上任的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借此机会与小组成员一一相识。他幽默的谈吐,令会议室充满了和谐的气氛。代表们畅所欲言,踊跃发表意见。

代表们对《政府工作报告》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最大的感受是国家实行的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是正确的,五年里国民经济成功地实现软着陆,并化解了金融风险。代表们对报告中199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目标明确又实际。

来自深圳经济特区的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市长李子彬在小组会上第一个发言。他说,深圳在国企改革方面应该先行一步,勇于进行果敢和富有建树的大胆尝试。

郑卓辉正好同深圳市长李子彬分在同一个小组讨论李鹏的《政府工作报告》。

5日下午,小组会临近结束时,代表团要求各小组推荐发言代表,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李沛然代表又第一个推荐李子彬。其它兄弟城市的人大代表根据与会者的表现,按职业推荐出的发言代表也都是深圳的:深圳民营企业家郑卓辉代表、康佳集团老总陈伟荣代表、深圳大学副教授李沛然代表。

当天晚上,即3月5日晚,郑卓辉睡不着觉。为什么?因为他脑海里想的是如何把自己精心准备多年的议案内容,在第二天的小组发言上“一炮打响。”

郑卓辉有一种性格,他凡事要做就要做好,要说就要说透,引起反响。他另外还有一种性格,那就是谦虚,善于向别人学习、请教,吸收别人的智慧。因此,他身边自然有很多朋友,尤其是当选为人大代表后,新闻媒体记者就成了他朋友圈子的一个分子了。

于是,郑卓辉迅速抓起了房间的电话,11点钟向深圳商报两会特派记者深夜“请教”:商量第二天在广东团小组发言上该如何针对带来的议案进行发言,怎样讲才能引起各位代表的重视。

记者也不惜余力地发表了自己的见解,郑卓辉感到十分满意,心里就更有底了。通完电话后,郑卓辉安然入睡,他将在第二天太阳重新升起的时候,去履行赋予他的神圣使命。

第二天,即3月6日下午,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小组审议刚刚开始,郑卓辉就抢着第一个发言,建议立法保护私营企业发展壮大。但是郑卓辉这位深圳“土箸”人的普通话中夹杂着浓厚的深圳地方口音,他说出的话让不熟悉深圳方言的人听起来十分费劲,而且还容易混淆。

当他讲到“社会还需要对私营企业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时,一直听他讲话的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没听清他说的“观念”、“认识”两个词,就小声问李子彬代表。李子彬在一边不时给讲不好普通话的郑卓辉当“翻译”。

郑卓辉发言完毕,李长春书记风趣地说:“你要尽快学好普通话,否则影响你开发市场。”同时,还特别强调说,你发言的内容很好,我特别赞同你的观点,与会的其他代表听完郑卓辉的发言后,也感到触及了经济发展的一个深层次的问题。而且还提到了修改宪法的最高立法高度。于是,小组代表们纷纷要求郑卓辉的发言可以代表整个广东代表团参加代表团全体会议的中心发言。受到莫大鼓励的郑卓辉,心情刹那间格外澎湃,心想,深圳私营企业界代表的重托一定不会辜负。

小组发言的成功,郑卓辉再次被推荐为3月9日上午的广东代表团第三次大会发言。

9日上午,郑卓辉再次隆重地登上讲台,面对广东代表团160多名代表,作了“关于重视私营企业立法工作”大会发言。

这时候,郑卓辉已经是胸有成竹,思路越发清晰了。尽管郑卓辉讲话仍然是那广东味极浓的“普通话”,但是整个发言内容,十分引人注目。

郑卓辉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的政策不断调整和放宽,私营企业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成分,迅速发展起来,地位也不断提高,“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而有益的补充”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商品生产、提供就业、上缴税收、创汇等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直到目前为止,对这私人投资财产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法律保护。以往有关私营企业的条例已不适应今天的情况,10年前颁布的公司法也主要是在计划经济基础上,从国有资本角度制订的,对私营企业不完全适用。由于对财产所有权的继承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私营企业家往往心里没底,缺乏长久发展的信心。于是一部分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就不思进取,沉缅于高消费甚至挥霍。也有一部分人把资本逐步移往国外,拿了外国护照走了。致使可贵的生产要素——资本的流失。这样于私营企业的发展不利,更于国于民不利。

因此,我建议尽快制订有关法律,确认“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包括私营企业财产),保护公民各类有价证券、生产资料私有资金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破坏和损害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以此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他发言完毕,整个会场报以一阵热烈的掌声。郑卓辉也如同如释重负,也禁不住地在台上一起同大家使劲鼓掌。

提出“修改法律,确保‘私有财产不可侵犯’”这样建议,并能够在人大代表团的大会发言上大胆说出来,郑卓辉称得上是勇敢地“放了一炮”。这“一炮”犹如“石破天惊!”

这掌声,这不仅因为他的发言内容引起了代表们的极大注意,更因为他那一口广东味极浓的“普通话”让人听后给人一种耐人寻味的思考。从而引出了一个“广东人应该学会普通”话题。为此,新华社记者李南玲、吴明专门采写了一篇新闻,分别登载在1998年3月12日同一天的《深圳特区报》和《羊城晚报》上。现全文引用:

 

尴尬的“广东普通话”

新华社记者 李南玲 吴明

两会期间,在3月9日上午广东团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深圳劲力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总裁郑卓辉代表“关于重视民营企业立法工作”的发言引人注目。这不仅因为他的发言内容引起代表们的注意,更因为他那一口广东味极浓的“普通话”让人听得十分吃力。

郑卓辉的话音刚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就发出感慨。他坦言由于长期生活在北方,到广东工作就怕语言不通。他说,我在小组讨论时听广东代表发言,虽然听得吃力,但也听懂了70%。当时想粤语如果都是这样,语言关也就好过了。谁知一问,才知他们讲的是普通话。李长春风趣地说:“这使我的自信心受到打击。”

在代表们的笑声中,前来听取参加广东代表团讨论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李铁映也插话说:“听广东代表讨论必须聚精会神,还要有联想技术,否则稍纵即逝。”珠海亚洲仿真公司总经理游景玉代表接过话头:“郑卓辉的‘广东普通话’,按广东的水平已能得70分了。”

风趣的插话,引出一个让人思考的问题: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如果地方话妨碍了相互的交流与沟通,就应该引起重视了。这对于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广东来讲尤其如此。从这个角度考虑,广东人应该学会普通话,相信也是能够讲好普通话的。

 

真没有想到,郑卓辉所讲的带广东口音的普通话,还给深圳乃至广东的发展带来了一个重要的启示。

后来,郑卓辉在广东团代表大会所作的这次发言内容,《人民日报》在1998年3月18日第五版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发言摘编”专题进行了登载:

 

郑卓辉(广东):现有私营企业的条例已不能适应形势需要,公司法对私营企业也不完全适用。对私营企业财产的所有和继承权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是私营企业家缺乏长久发展的信心。建议立法保护私营企业各项合法权益。

 

新中国第一份保护私产的

全国人大个人议案

 

在经过了小组讨论和广东代表团大会发言后,郑卓辉提出的“应给私营企业立个法”的建议,在得到了代表们的掌声和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等领导的赞许后,郑卓辉趁热打铁,在原来准备的议案草稿上充分结合两次会议的发言内容,作了更一步的修改,最后形成了《关于就保护私营企业财产立法的议案》。

议案写好后,最关键是要联络其他代表在这份议案上附议,而且还要求至少要达到总人数32名,才能生效上交全国人大,否则只能做个人会议建议。于是,郑卓辉开始了联络其他代表在议案上签字附议的工作。

最先,郑卓辉很自然地找到了来自深圳的代表。深圳康佳集团的陈伟荣代表第一个在议案附议代表上签了字。第二个是深圳大学教授李沛然,接着就是深圳布吉镇南岭村党支部书记张伟基。

接下来,郑卓辉又自然地想到了广东代表团另外7位来自私营经济代表。他心想,这些“同盟军”肯定会对自己的议案大力支持的。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些自己认为最可靠的7位“同盟军”,除了来自广东番禺的苏志刚代表1人签了字外,其他6人都以各种理由婉言拒绝了。当时,郑卓辉感到有些难于理解。事后郑卓辉明白了,尽管私营经济写进了十五大报告,但是要上升到从国家根本宪法上保护私营企业财产的地位,这些私营企业老板仍然心存很大的顾虑,怕自己会站错立场受到牵连。

但是,更让郑卓辉难受的是,当他一个房间一个房间敲门找其他代表附议时,有人甚至这样对他说:“老郑,中国还有几千万人口没饭吃,你们先富起来了,发了财,也该知足了,现在还要求修改宪法来保护你们的私有财产,是不是太过分?”

难受归难受。郑卓辉还是坚持下去,继续连续好几个晚上敲开代表们的门,“厚着脸皮”说服别人。最终,他整整奔忙了3天多时间,到了3月12日,这份正好附有32名代表签名的《关于就保护私营企业财产立法的议案》,交到了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案组。

 

这份议案全文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的政策不断调整和放宽,私营企业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成分,迅速发展起来,地位也不断提高,由“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而有益的补充”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商品生产、提供就业、上缴税收、创汇等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直到目前为止,对这私人投资财产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法律保护。以往有关私营企业的条例已不适应今天的情况,十年前颁布的公司法也主要是在计划经济基础上,从国有资本角度制定的,对私营企业不完全适用。由于对财产所有权的继承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私营企业家往往心里没底,缺乏长久发展的信心。于是,一部分人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就不思进取,沉湎于高消费,甚至挥霍。也有一部分人把资本转移到国外,拿了外国护照走了,致使可贵的生产要素——资本的流失。这样于私营企业的发展不利,更于国于民不利。

因此我建议尽快制定有关法律,确认“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包括私营企业的财产),保护公民各类有价证券、生产资料、私营企业的资金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破坏和损害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以此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广东代表  郑卓辉

 

“确实挺难的,”回想当初,郑卓辉仍是一脸感慨,“总之这事挺敏感,人家也有人家的理由。”但是,郑卓辉又进一步回忆道:“这个议案最终能够顺利地向全国人大提交,自始至终都得到了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的大力支持。作为一位代表来说,这是十分幸运的”。

当然,在这次郑卓辉所联络过的代表,绝大多数多都对他的发言和议案十分赞同,并在他的议案附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其中时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方苞就是一位。

 

方苞:1931年12月出生于东莞,1949年参加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0年12月参军,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过东莞县公安局预审员、侦察员、副股长、股长、副局长、局长,中共东莞县委副书记;宝安县委代理书记;文革期间(1967年2月至1971年11月)靠边站。1971年11月后,任惠阳专区保卫组五办主任,副组长,公安处副处长,1973年12月至1979年任惠阳地委副书记兼宝安县委书记;1979年至1983年,任深圳市委副书记、书记(时设第一书记)、常委兼宝安县委书记;1984年至1986年任珠海市委书记;1986年至1993年任广东省委常委,兼省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省教育领导小组组长。1993年至1998年,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八届、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十三大代表;退休后为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第一副主任、主任。

2008年7月2日,我在深圳方苞老书记(深圳人民都习惯这样称呼他)的家里采访了他。请他具体回顾和评价一下郑卓辉当年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建言并提交《关于就立法保护私营企业财产的议案》的一些细节和思想。这时候已经刚从广东省关工委主任彻底交班的方苞老书记正好在写一些回忆纪念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重要文章,时间特别紧。但是,一提起郑卓辉这位深圳宝安本土成长起来的私营企业家、全国人大代表,方苞老书记在我的采访中整整与我详细交谈将近两个小时。这让我十分感动。

首先,方苞谈到了郑卓辉作为由一位宝安农民成长为私营企业家的其中一些重要成功因素。他说,郑卓辉的成功首先要谈到当年的时代背景和自然环境。宝安这个地方毗邻香港,是宝安的一个窗口。这样,香港有很多市场信息和市场经验,就必然通过香港传到宝安。所以,宝安的农民思想一直比较开放,比较容易接受世界上的新鲜信息和事物。

近年来,方苞在总结深圳(宝安)的经验时,他一直有这样的观点:“宝安巨变源于开放,改革动力来自农民”。方苞说,在改革开放初期,郑卓辉是一位吃过苦、开过拖拉机的农民,常年耕作在几万亩的耕田地上,对致富的热情很高。这样一位农民一方面有感于改革开放的政策,另一方面又接受良好的家庭传统教育,身上具有好的品德,因此自然就在宝安这个本来就有市场比较开放的环境中,抓住机会,敢想、敢干,走上了致富之路。

后来,到了1998年,郑卓辉当选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这时候,方苞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并且同样是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于是,方苞和郑卓辉同时出席了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会议期间,方苞对来宝安的这位全国人大代表十分高兴。方苞说,宝安是我的第二故乡,见到故乡宝安的代表,就像见到故乡的亲人一样。于是,方苞很乐意同郑卓辉交谈,郑卓辉也很尊敬自己家乡的这位让人爱戴的老书记,他们在一起经常说一些心里话。

这次会议期间,一天,郑卓辉手拿着已经写好并有些代表附议的这份《关于就立法保护私营企业财产的议案》敲开了北京饭店方苞老书记住的房门。

方苞回忆说:“那天,郑卓辉拿着那份议案问我:‘老书记,这份内容行不行,你可不可以在上面签名’?我说:‘行,为什么不可以在上面签名呢?’”……

这次采访中,方苞老书记讲述了他为什么十分支持郑卓辉提出的“立法保护私营企业财产”这个当时还十分敏感政治命题的理由。

方苞说,一方面郑卓辉来自于私营企业这个阶层,他知道这个阶层在想什么。他们在担心党和国家对于我国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会经常变。如果有了法律保护他们才放心。郑卓辉作为这个阶层的全国人大代表,他十分认真并且高度负责、履行职责,为这个阶层代言反映这个声音,并积极撰写议案。这个行动应该大力支持。另外一方面,总结我党在改革开放前特别是“文革”期间“消灭私有制”、“割资本主义尾巴”、“一大二公”等极“左”路线的一些弯路的历史经验教训,党的对我国个体私营经济的一些方针政策的理论突破成果,确实很有必要上升到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将它固定下来,巩固下来。这也是改革开放的要求,一个国家法制民主的需要。郑卓辉作为一位农民成长起来的私营企业家,能有这样的胆识和魄力,其本身就充分说明这样一点,党的改革开放的动力和成果就来自于这些实践者的不断探索和突破。

 

因此,郑卓辉在这次九届全国一次会议以个人名义提交并得到了32名代表附议的《关于就保护私营企业财产立法的议案》,就成了新中国全国人大代表中第一份有关私产入宪的个人议案。这是当时郑卓辉本人万万没有想到的。

向大会提交了这份议案后,他觉得这个“重磅炸弹”还应该发挥更大的“威力”。于是,郑卓辉就特别重视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应给私营企业立个法!”,一有机会,郑卓辉就会向记者们不停的宣传。

他对采访他的新闻记者说,回首创业路,他觉得最舒心的还是党的十五大召开后的半年多时间。从那时候起,中央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定位由以前的“重要补充”变成了“重要组成部分”,私营企业地位大为提高。此次人大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要鼓励、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此他断言,私营企业正面临着一个大发展的机遇。

当时,郑卓辉还看到了一份大会简报,上面也反映了四川、重庆等地的代表类似郑卓辉的呼声。这使郑卓辉更加坚信,给私营企业立个法,将会尽快摆上议事日程了。

虽然九届一次会议没有通过立法的议程,但是法制依然是出席人大会议代表们的主要议题。郑卓辉等32名代表建议立法保护私营企业,同侣志广等32名代表建议尽快制定新闻法等8份涉及立法内容的议案成为当年本次会议广东代表提交22件议案的焦点。

在这次全国人大会议上,经过当时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郑卓辉几乎在一夜之间就成为了一个焦点人物。他成了广东代表团里的“新闻人物”,被随团记者们“小炒”了一把。《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十几家报纸都报道了他。议案上交后,3月14日的《经济日报》(两会特刊)头版刊发了郑卓辉代表的议案内容。

许多代表称赞郑卓辉:“老郑说得不好(普通话讲得不好)写得好,反映了民营企业界人士的心声。”

可以说,经过改革开放的十几年的实践,成就了郑卓辉事业的成功,郑卓辉事业上的成功又如同一个加速器,帮助郑卓辉在政治觉悟上逐渐成长起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郑卓辉为私营经济立法而勇敢地“放了一炮”,这是他走入“政坛”并逐步实现一个私营企业家政治成熟的一个里程碑。

这份经过了郑卓辉上下游说的《关于就保护私营企业财产立法的议案》,很快就有了答复。1998年底,郑卓辉在深圳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复,上称:将予以认真研究讨论。

后来,2006年3月,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出版了马立诚所著的《大突破——新中国私营经济风云录》一书。书中关于“2004修宪,保护私产”一节中对于郑卓辉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所提交的这份议案有一段这样的评述:

“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就在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的同时,第一次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的深圳私营企业主郑卓辉,就以个人名义向全国人大议案组递交了要求立法保护私有财产的议案。该议案得到了32名全国人大代表的附议。这是全国人大代表中第一份有关私产入宪的议案。……”

 

 

积极支持国企改革

 

1998年3月20日上午12时50分,深圳机场。出席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李子彬、陈伟荣、郑卓辉、李沛然、张伟基高兴地走下飞机,与前来迎接的深圳委书记张高丽等领导握手,互相问候。

作为一位人民代表,郑卓辉在全国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完全是出色地履行了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满载着收获从北京回到深圳。回到深圳后,无论是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还是作为一名私营企业家,郑卓辉感到肩负的责任更大了。

这不?1998年3月26日,郑卓辉从北京结束“两会”回到深圳刚好一个星期,深圳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了。因为已经是全国人大代表了,跟以往会议相比,这一次会议,他身上多了一份责任,那就是,宣传贯彻全国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所以,在会议期间,郑卓辉成了“大忙人”。他既要传达全国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又要为自己在这次会议上的关于为私营企业立法的建议做“宣传”。当然,最主要的是还要针对这次会议李子彬市长的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充分讨论,并建议献策。

在这次会议上,时任李子彬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样一个经济发展战略:“支持和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互相融合,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混合所有制”这一新概念的提出,是党的十五大报告的重大理论突破,也是党中央在正式文件中第一次对我们国家传统的所有制理论作出的重大修正。在这种“混合所有制”中,其中私营经济占据了绝大部分。所以说,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其实质主要就是要大力发展私营经济。

这时候,郑卓辉已经通过对十五大报告的学习,对“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了深刻的了解,因此,郑卓辉充分结合深圳私营经济发展的实际,在这次会议的小组讨论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他说,从党的十五大到全国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国家明确了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共同发展的政策,这对私营企业是一个大好的发展机遇。私营企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要积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积极探索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扩大经营生产规模。二是要更加积极、主动地为国家排忧解难,支持国企改革,与全社会一起,尽最大努力安排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进一步为社会多尽责任与义务。

其实,郑卓辉在谈深圳市整个私营企业发展的工作的时候,也充分结合了他自身的企业发展状况。所以说,郑卓辉在经营自己的企业的时候,已经面向整个社会和经济发展方向了。

从1997年开始到1998年,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迈上了攻坚阶段。在实施“抓大放小”战略性调整国有经济中,据深圳市体改办提供的数字,仅1997年,深圳市、区两级各完成200余家国企的“放小”工作。在这种“放小”的攻坚过程中,就必然产生了大量的国企下岗工人。这些国企下岗工人如何实现再就业?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对此,郑卓辉对国营企业职工下岗问题特别关心,总想为政府解决这一问题分一点忧,为国营企业下岗工人职工再就业尽一份力。

1998年初,深受国家政策的鼓舞,郑卓辉决定迅速扩张自己企业的经营规模,在内地大中城市进一步扩张劲力工程配件连锁商店的数量。

从1998年2月起,郑卓辉的劲力公司就开始在《深圳特区报》等报纸、深圳市人才市场、宝安区劳动部门的人才职业介绍等分别刊登公司人才招聘广告,进行大量招人,实施劲力公司扩大经营生产规模的战略。在这一年中,郑卓辉将自己企业扩张经营的速度迈的特别快。这里,仅从当年劲力公司在深圳市人才市场进场招聘的频繁次数就可见一斑。

根据1998年~1999年《深圳商报》所发布的《今日招聘快讯》的初步统计,从1998年2月至1999年9月,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劲力公司在深圳市人才大市场进场招聘人才达到了14次,两年分别各为7次。平均每两个月就要招聘一次人才。

在劲力公司所招聘的人才中,涉及的人才十分广泛,有集团营销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后勤部经理、财务计统部经理、会计主管、国际采购部经理、国内采购部经理、二手机销售部经理、批发部销售主管、零售管理部经理、连锁管理部经理、配送中心物控部经理、信息部经理、信息处理中心主管、市场开拓经理、产品开发部经理、分商场经理、仓库主管、外贸主管、投资开发部主管、房地产开发主管、融资主管、总办秘书、机械修理工程师、电脑工程师、商场收银员、售货员、信息员、物流中心计划员、盘点员、公关部高级辑编、平面设计人员、安全员、司机等30多种类型。特别是在在1999年下半年,劲力集团公司开始做好了房地产开发的人才储备。

难能可贵的是,在自己公司大规模扩张经营招聘人才的过程中,郑卓辉决定让公司专门挪出财会、电脑、营销共四十多个职位来接受国企下岗职工,同时还抽调公司多名管理干部接待众多的求职者,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上岗。其他职位也重点向具有国有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劲力集团公司这次招聘国有企业下岗员工,持续了好几个月,从1998年2月至8月,共安排了上百名国企下岗工人到劲力公司进行再就业。

郑卓辉这一举动,引起了社会上的强烈反响,当时有人问他:你为什么要这么热心做这一工作?郑卓辉回答说:“我是人大代表,就应该带这个头。如果有更多的私营企业家来帮助国企下岗职工,我们的明天才会更加美好。”

郑卓辉这种情系国企下岗工人再就业工程举动,《深圳特区报》等各大新闻媒体都进行了及时报道。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深圳市其他私营企业家纷纷效仿,从而在深圳掀起了一股关爱下岗工人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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